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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愤怒!事发荆门子陵!一男子骑车将人撞成重伤后逃逸!结果…

  • 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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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5/18 12:14:05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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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车途中撞了人

是第一时间报警

还是赶快溜之大吉?




你的选择
将决定你会承担的后果


5月11日18时许

在荆门子陵集镇路段

一辆摩托车

将一位七旬老人撞成重伤后逃离现场




东宝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但未发现逃逸车辆留下的任何线索,经询问周围群众得知,肇事车辆系一辆摩托车,至于车辆颜色、型号、号牌等信息均不知道。

为及时侦破案件,民警对事发地点监控进行查看,初步锁定肇事车辆系一辆黑色摩托车,驾驶员头戴红色头盔、上身穿灰色外套可是车辆号牌因为附着泥浆无法看清,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于是,民警结合沿线视频来查找摩托车行驶轨迹,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数日的努力,终于在海量视频中发现摩托车是从月亮湖路附近一工地驶出的。

5月14日一早,民警在该工地将50多岁的肇事司机季某抓获。



起初,季某对于肇事逃逸一事矢口否认,但在证据面前,季某坦白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目前,被撞老人已脱离生命危险,而季某也被送至拘留所执行15日行政拘留。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



1.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保险不赔付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四条第八款: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荆门交警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摆设警告标识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现场有受伤人员的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援。


生命至上,安全为天
肇事逃逸不仅要承担事故全责
还将面临三个加重
民事责任加重
行政处罚加重
刑事责任加重

肇事后可千万别一逃了之
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来源:荆门交警主编/张义 编辑/聂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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