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今明两年(2020—2021年)内,除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条件要求的专项招聘、面向抗疫一线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招聘外,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
(2)提早谋划抓紧实施,4月底集中发布一批招聘信息,尽快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3)创新招聘方式,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开招聘,鼓励分批次“错峰”招聘,增加高校毕业生应聘机会。
(4)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学历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可以拿出一定比例,面向本县、本市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