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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小区搭棚子业主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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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4/21 10:43:28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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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一蓝两个棚子。

  有业主反映,果园三路瑞景新城小区有人乱搭乱建。19日上午,记者前往调查。

  该小区最北面一栋楼有两个单元,该楼背后一楼中间搭有一绿一蓝两个棚子。业主介绍,这两个棚子都是前面一楼千百汇超市老板这个月建的,一个是冷库,一个是后门,进货通道。

  业主认为,两个棚子一是下雨时产生的嘀嗒噪音打扰上面业主休息,一是在院内停车卸货影响业主出行安全,所以老板应当把进货门开在小区外。

  超市宋老板介绍,超市已经营五六年,进货门先是在楼栋侧面,临小区出入口,每次进货时车需停在进出通道,影响居民出行,就改到了楼栋背后。而楼背后本来就有一个后门,为防雨,他一开始就在后门上边搭了个棚子挡雨,此次改为进货口后又用临时材料把它封闭起来,把后门移到临时材料上,增加了内部空间。并且,他搭这两个棚子是经业委会同意后建的,所占地还与业委会签了租赁合同并交了租赁费,所以两个棚子不应该算违建。

  记者看到,该租赁合同上第五条约定“乙方义务”有7条,其中第1条为“在租赁期内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第5条为“不得噪音扰民,影响业主休息”,第6条为“可使用临时材料设置封闭空间保证物品安全,但不得进行砖混墙体建设”。

  但是,业主认为,上述两个棚子的搭建行为就属于违建,也违反了上述约定;同时,该租赁合同上与法律相违背的条款应该无效。

  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飞认为,在小区内建棚子不仅需要业主委员会同意,还要规划、施工、消防等多个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否则就是违建,违反多项法律法规。(记者 汪兵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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