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0日,男子廖某驾驶小客车途径月亮湖小学门前路段时,与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行人发生刮擦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廖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0年9月7日,男子唐某驾驶小客车沿金龙泉大道行驶至九尊食上门前路段时,与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行人发生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唐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此可见: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斑马线上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大概率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造成了较大的伤亡,还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他们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惨烈的事故发生呢?
我们走访了事故处理民警,发现了以下几个带有共性的原因:
这种情况建立在司机和行人的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当然了,如果真是这样最好不过了。实际上,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不一定在这一瞬间都是聚精会神的,有的在想心思、有的在和别人说话(打电话)、有的在看别处的热闹......
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是的,每个人出门都有特定的事由,有的可能还比较急。突然看到正在倒数的绿灯数字,“我加油门一下就过去了”、“我跑上两步就到对面了”,在这种心里作用促使下,使得发生事故的风险陡然增加。
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都认为司机是故意的,明明看见有人过马路......实际上,可能他们真的没看清楚。雨雾冰雪天气或者夜间等视线不佳情况下,恐怕司机和行人都要多一个心眼,提前进行安全预判,宁可等也不要盲目前行。
说起礼让斑马线,那么该如何礼让呢?
当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及时避让。
车辆驶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当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右转弯,遇行人步入斑马线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当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左转弯,遇行人步入斑马线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