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15时50分许,在207国道安栈口执法站门前路段,民警张歆、辅警李凡得到指挥中心预警指示,一辆疑似酒后驾驶车辆正驶来,民警将其拦停。
在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徐某称驾驶证放家里没有随身携带。在谈话过程中,民警发现其身上带有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驾驶员徐某接连表示自己真的是冤枉,说自己中午腰疼喝了一小杯自己泡的药酒,以为没事的,没想到在安栈口被交警查获。
在进一步核实调查时,民警还发现徐某于今年7月在月亮湖北路因为酒驾已被查处过,目前驾驶证仍处于被暂扣状态,是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而此次行为已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徐某驾驶的车已被扣留,案件在进一步的办理中,当然,他将面临拘留、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严惩。